特发服务(300917) -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10月28日刊登会议通知[5] -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5]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96,793,635股,占比57.2743%[8] - 网络投票股东共106名,代表8,601,441股,占比5.0896%[8]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9名,代表105,395,076股,占比62.3640%[9] 议案投票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4,987,725股同意,占比99.6135%[12]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74,051股反对,占比0.3549%[12]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3,300股弃权,占比0.0316%[12]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8,194,090股同意,占比95.26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