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11] 投票与记录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决议实施与处理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1]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特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1] 违规处理与规则生效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解释并公告[24] - 公司受责令改正措施须限期彻底改正并接受处分[24]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