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德尔股份德尔股份(SZ:300473)2025-11-13 19:32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8] - 大宗交易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8] - 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8] - 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减持[9] -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不得减持[9]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公告[8]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控股股东不得减持[7]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11] 行为规范 - 不得要求公司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5] - 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16] - 与公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8]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形书面通知公司[20] - 收购信息披露前特定情形通知公司刊登提示公告[22] 承诺履行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26] - 承诺事项需审批明确披露及补救措施[26] - 经营财务恶化可能影响承诺履行应告知披露[26] 生效实施 - 行为规范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