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人员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5] 检查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15] - 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16] 流程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并编制计划,报批准后实施并提交报告[22] - 审计项目立项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确定或批准[27] - 审计实施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除外)[28] - 被审计者应在十日内送交书面意见,未提视为无异议[23] 档案与机制 - 审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3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32]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给予处分,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本制度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解释和修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