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并加强沟通[2] 工作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7] 工作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工作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0]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职责[11] 工作规范 - 从业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9] - 公司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接受调研采访[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方可发布[15] 沟通机制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8] 说明会安排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公司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0]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0] 调研要求 - 公司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并知会公司研究报告发布情况[22][23] 互动易平台使用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26]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真实准确[26][2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