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提交时间 - 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2] - 每月1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13]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18] - 证券事务代表与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同[1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19] - 高级管理人员有督促义务[19] 信息处理流程 - 联络人收集整理信息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送证券部,当天完成审阅[21]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3] - 未履行义务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