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2日成立[9] 成员与主席 - 成员数目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13]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14] 会议规定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3] - 须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会议议程及随附董事会文件至少在预定会议前3天送出[13] 调查与意见 - 经授权可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向雇员索取资料[16] - 若有需要,可向外界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6]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多项内容[16] - 就多项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7] - 审议70岁董事是否继续任职[19] - 重选董事及考虑董事轮值退任事宜[19] - 委任董事担任执行或其他职务[19] - 每年检讨独立机制实施情况及有效性[19] - 要达至董事会多元化可计量目标[19] 会议记录 - 完整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秘书保存[19] - 记录应详细记录所考虑事项及决定[19] - 初稿及定稿应发送给全体成员[19] 汇报与公开 - 应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19] - 应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联交所及公司网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