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大智慧大智慧(SH:601519)2025-11-13 19: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由41位发起人投资发起设立[7] - 201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91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89,160,000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8]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7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99][100]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1]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3]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6]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7] 公司经营与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21][122] -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决策,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12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单一年度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32]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1]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2] - 公司分立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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