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600895) - 公司章程(草案调整稿)
张江高科张江高科(SH:600895)2025-11-13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868,9550元[3]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00万股,占比75%[10]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4,868,955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股本总额100%[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撤销[22][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32]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董事各1人[6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书面通知[68][6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专职外部董事1名[78]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78] 管理层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若干副总经理[82][83] 党委班子 - 成员为5到9人,最多不超11人,设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1人,党委副书记1至2人[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其他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9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00]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