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