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牧股份中牧股份(SH:600195)2025-11-14 16: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多项职责[2]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表决一人一票[14]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十年[1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