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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诺普信诺普信(SZ:002215)2025-11-14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08 年 1 月 17 日核准首次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月 18 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4,633,810 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 1,004,633,810 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 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 25%,上市 1 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等 6 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 60 日内请求撤销[25]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等致公司损失时可请求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诉讼[2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109]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50%[109]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3] - 持有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在 10 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