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3年9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向6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27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2023年11月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向符合条件人员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2024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6] - 2024年1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7] - 2024年12月28日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19]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调整回购相关议案[19] - 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调整回购相关议案[19] - 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9] - 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议案[20] 限售期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为40.00%[22] - 推迟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1月9日,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1日,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1月20日届满[22] 业绩考核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31.28%,不低于考核目标34%[24] - 2023年同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1.10%,不低于考核目标[24] -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49.72%,不高于考核目标[24] - 202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00%,满足业绩考核要求[24]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以2020 - 2022年为基数,分年度考核[24] - 选取20家主营业务、业绩具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25] 解除限售情况 - 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A",持有股权71.5万股,按40%比例计算应解除限售股份28.6万股,本期100%解除限售[27] - 董事长李增群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40万股,2025年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52万股,本次可解除2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10%,继续锁定31.2万股[28] - 副总裁葛运江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15万股,2025年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19.5万股,本次可解除7.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9%,继续锁定11.7万股[29] - 2人合计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55万股,2025年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71.5万股,本次可解除28.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88%,继续锁定42.9万股[29]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9][30][31] - 公司本次解锁对象、解锁数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约定[29][30][31] - 公司本次解锁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31]
冰轮环境(00081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