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中创环保中创环保(SZ:300056)2025-11-14 17:01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人数规定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提名建议 - 董事会应尊重委员会提名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8] 前期准备 -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10] 会议规定 - 会议原则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多种方式,表决多样[15] - 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未出席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15]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 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和薪酬政策须遵循规定[16] 决定报送与记录 - 决定事项报送董事会审议,反对意见委员可陈述[17]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保存10年[17] 保密与生效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违规担责[17] - 细则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其他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 - 文档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