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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3000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中创环保中创环保(SZ:300056)2025-11-14 17: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独立董事提名 - 上市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董事会成员要求 - 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5] 任期规定 - 审计委员会任期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财务审核流程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10]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6] 审计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临时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7] 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资料提供与保存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1]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公司细则 - 公司细则自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8]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8] - 公司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