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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泽璟制药泽璟制药(SH:688266)2025-11-14 17:46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 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三)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 10 个营业日前刊登; (四)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延后,让股东有至少 10 个营业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人。股东向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并书面提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倘股东拟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须于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向公司秘书正式 提交下述文件: (一)表明拟于股东会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的意向通知,通知须经股东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