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 - 股东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召集人[3] - 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3] 通函与选举安排 - 通函须在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2] - 公司需评估延后选举让股东有10个营业日考虑资料[2] 提名要求与政策生效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10日前提交简历[4] - 政策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