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工作范围 - 审计部工作涵盖销售及收款等多个业务环节,可根据公司情况调整[10]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内部控制评估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6] - 董事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信息披露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6]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23]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5] - 对有功审计及检举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5] - 对阻挠审计、打击报复等人员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25] - 对违规内审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或制裁[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特殊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