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信息披露情形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进行自愿信息披露,如签订重大协议、新产品研发进展等[7] 影响标准 - 现有业务预期未来三年累计收入贡献超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新业务超10%以上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8] 披露要求 - 公司自愿披露战略规划应考虑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避免不合理目标[10] 披露流程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批准[11] 责任承担 - 董事长对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组织和把关[14] - 总经理对涉及经营决策事项自愿披露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责任[14] - 财务总监对自愿信息披露公告的财务信息进行把关[14] 文件管理 - 公司信息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18] - 查阅相关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批准[19] 人员职责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自愿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7]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17] 配合要求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收集信息时,各部门等应按时提交文件资料并配合[17]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交易所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制度日期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