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计 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并就有关重要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或提交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