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交易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5][9]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再次聘任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三年内拟再次聘任,公司提前五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深交所五个交易日未异议方可审议[9]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3]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9] 额度变更与锁定 - 公司因权益分派等致董高人员持股变化,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19]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对涉嫌违规董高人员名下股份锁定[19]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日常监督[21] - 董高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如视情节处分、收回收益等[21][22]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