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四维图新四维图新(SZ:002405)2025-11-14 19:17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况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4] 董高人员限制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董高人员[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离职流程 - 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确认书[8] 追责复核 - 公司审查离职董高人员,有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董高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