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以及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 2/3 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