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等日常办事机构[2] - 收购人等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3]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应一事一记[13]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事会办公室并报备[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保密义务公司视情节处分[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或索赔[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其他规定 - 高送转方案指每10股送转合计8股以上(含8股)[10] - 披露持股30%以上股东增持结果公告需报备登记表[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1] - 公司向控股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登记[17]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7] - 公司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