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经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权限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特定事项给董事会审议[15]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7]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可邀请董事等列席[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文档审计部保存10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报公司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8] - 细则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2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