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00236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卓翼科技卓翼科技(SZ:002369)2025-11-14 20:16

公司设立与股份 - 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86256618[2]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695.6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 - 公司股东合计出资75,000,000,占比100%[5] 股东相关 - 田昱等8人2007.8.15以净资产出资认购股份,袁军2007.9.18以现金出资认购股份[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任职、离职及买卖股票相关股份转让限制[6] 公司决策与会议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重大交易、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及通过比例[10][11][12][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及会议时间、投票等规定[15][18][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7] - 关联董事对关联决议表决权限制[27]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不得为特定人员,需每年自查独立性[28]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会议及决议规定[30][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32][3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33]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及实施时间规定[33][34]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相关通知、债务处理规定[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