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宝鹰股份宝鹰股份(SZ:002047)2025-11-14 20:17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3]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及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重大事项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有风险[11][12][1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项[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项[13]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披露事务[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沟通培训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需定期对信息报告义务人进行沟通和培训[8] 具体披露情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应通知公司并披露计划[17]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公司[18] 信息预报与进展报告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0]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1] 信息处理与发布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后审核、分类、整理,视情况报告并按规定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务主要管理者,负责对外发布信息[24]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责[24] 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