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额度与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0] 审议表决原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6] 财务资助规定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8]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8] 子公司与核查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核查关联交易情况[31] 关联人申报与核查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申报并更新关联人清单[33]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责任与制度说明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33] - 制度“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5]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
*ST宝鹰(00204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