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5]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5] 数据判断标准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6] 信息披露规则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5]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披露[24]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9] - 公司财务部资金组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被担保人资信调查等工作[19] - 财务部应建立对外担保台账,定期分类整理归档和统计分析,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9] - 财务部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等,发现异常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21]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未履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21] 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 - 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部门[27]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27]
*ST宝鹰(0020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