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0027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富煌钢构富煌钢构(SZ:002743)2025-11-14 20: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5]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参股公司按需提供定期报告等资料[16]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必要时补充材料[19]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即报送[19]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22] - 公司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组织协调传递并分析判断信息[23] 保密与披露要求 - 能够接触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保证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平台[28] -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9]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29] 违规责任 - 未按程序及时上报应上报信息,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29]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29]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应遵守保密纪律,泄密追究责任[30]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冲突时以规定为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