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002743) - 独立董事制度
富煌钢构富煌钢构(SZ:002743)2025-11-14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董,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董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董事会审议时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章程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7] 其他规定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3]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监管报告[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不应从公司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