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深桑达深桑达(SZ:000032)2025-11-14 20:1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决策权限 - 决定公司一年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或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投资[9] - 决定单项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以下[9] - 决定公司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9] - 决定单个项目总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事项[9] - 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1] - 审批年度预算范围内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或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万分之一及年度预算范围外的对外捐赠或赞助支出[1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特定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5] - 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等[1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1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