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信 息披露的审核、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监督及评估,以及法治建设, 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内控体系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外部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