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波罗(0013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职责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8][9][11]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相关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3]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4]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