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波罗(00138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审人员与报告频率 - 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检查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内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审计流程规定 - 实施审计前提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18]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18] - 被审单位15日内可对审计意见或决定提异议[18] 档案与保管期限 - 内审部审计项目结束建档案,年度结束6个月内归档[19]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5年,其他10年[19] 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