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春晖 智控")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浙 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5〕03001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会计师""审计机构""审阅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评估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 提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浙 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