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燃气(06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州燃气湖州燃气(HK:06661)2025-11-14 21:58

湖州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湖州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簡 稱「公 司」)董 事、管 理 人 員 的 產 生,優 化 董 事 會 組 成,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以 下 簡 稱「《公 司 法》」)、《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以 下 簡 稱 「《上 市 規 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湖 州 燃 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以 下 簡 稱「《公 司 章 程》」)的 規 定,公 司 特 設 立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並 制 定 本 工 作 細 則。 第二條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是 董 事 會 設 立 的 專 門 工 作 機 構,主 要 負 責 對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人 選 依 照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 進 行 選 擇 並 提 出 建 議,對 董 事 會 負 責。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 名 委 員 會 由 不 少 於 三 名 董 事 組 成,其 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應 過 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