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688702) - 盛科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盛科通信盛科通信(SH:688702)2025-11-16 1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制度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内容通报给持股5%以上的股东[4]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行为[4]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15]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3]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4] - 扣除相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相关利润孰低者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31] 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36]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4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4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及时披露[4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4]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4]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相关信息[4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信息[47]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需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多方面信息[48] - 公司尚未盈利需在年度报告显著位置披露核心竞争力和经营重大风险[4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识别并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5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5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需披露[5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公司董事等确定披露时间并制订编制计划,经多环节审核后公告[60][61]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报告,经审核后报上交所公告[62] - 重大事件等信息披露,相关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经多级审查后报上交所公告[62][63] 其他规定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38]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大事件及时报告[64]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54][55] - 公司应关注传闻,可能影响投资决策或股票交易时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55]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2]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能被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并赔偿[75] - 披露虚假信息责任人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75]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10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