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02579)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中伟新材(HK:02579)2025-11-16 18:32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超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4] 委员会职权与运作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建议[9] -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9] -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通知与决议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12] - 通知应附完整提案,以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7] 委员相关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会议记录与保存 - 现场会议需作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应签名[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十年[20]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所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等[2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4] - 议事规则与国家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2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