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0257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人员调整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人选[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会议召开 - 会议为不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10]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2] 会议通知 - 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13][17] 会议决议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16]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8] 会议记录 - 现场会议应作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19] - 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20] 保密与规则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