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数字(301638)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 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 并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