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92015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发行情况 - 2025年9月24日国泰海通按5.33元/股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45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15.00%[11] - 初始发行规模3,0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扩至3,450.00万股[14] - 公司总股本由13,808.00万股增至14,258.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24.20%[14] - 增加募集资金2,398.50万元,最终募集资金18,388.50万元,净额15,778.91万元[14] 时间节点 - 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议案[9] - 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 - 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议案[9] - 2024年12月24日与海通证券签署承销协议,2025年9月11日签署补充协议[9] - 2025年10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上市30自然日内国泰海通未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12][13] 投资与限售 - 镇江国投等12家公司合计投资600万美元,延期交付金额450万美元[16] - 延期交付股份限售期12个月,自2025年10月16日起算[16] 超额配售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为增发,增发450.00万股[18]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为0.00万股[18] -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获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实施情况符合规定[20] 公众持股 - 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