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3]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5] - 议案、决议需书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7]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