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煜邦电力煜邦电力(SH:688597)2025-11-17 17:46

交易报告条件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7] - 其他交易事项满足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个条件之一应及时报告[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满足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四个条件之一应及时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报告[15] 其他报告情形 - 公司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履行报告义务[2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或扭亏为盈需及时报告[20] -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履行报告义务[25]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等重大行业信息需及时报告[21] 报告相关定义 - 交易成交金额指支付交易金额和承担债务及费用等,涉及未来对价等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9] - 市值指交易前十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0]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11] - 公司为关联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16]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6]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的一个工作日以内报告有关情况[29]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30] 报告流程及责任 - 年度报告等涉及内容资料,相关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送证券部[3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2]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2] 关联交易相关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34]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35] -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为关联法人[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自然人[3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实施[40]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41]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