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煜邦电力煜邦电力(SH:688597)2025-11-17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履职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行使职权情况[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 应持续关注特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并可要求书面说明[2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不得任职[13] -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1]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公司支持与沟通 - 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1] - 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36] 独立董事特殊权利 - 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8] 保密与报告义务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36] - 发现公司或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向相关机构报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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