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委员补足 - 董事会应在委员不再担任董事六十日内补足人数[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记录保存 - 公司证券部保存会议记录,期限不少于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