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限制及结束时间规定[16]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6] 决议相关 - 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信息公布 - 公告、通知等应在符合证监会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