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佳沃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 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 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