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4] -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监督检查多方面事项,对董事会负责[4]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监督内容 - 内部审计重点监督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活动[14]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并报告[16] 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5] - 公司根据相关报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审议披露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应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7] 违规处理 - 被审计部门拒绝接受或不配合,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19] - 内审机构或人员违规,公司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2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生效修改同审议通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