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应执行本制度,履行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 交易完成后原有担保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及时就相关关联担保履行 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 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或取消相关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等有效措施,避 免形成违规关联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