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员,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 ...